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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本报给微软发去了采访函,并多次致电微软相关人士请求采访。1月23日,微软给本报发来了四点声明。
在四点声明中,微软表示,与中易签有书面协议授权微软在其所有产品中使用中易字体和输入法编辑器。微软指出,与中易的协议是在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签署的。微软已经根据相关许可协议,充分履行义务,包括按照许可协议向中易支付许可费。
至于其它协议、庭审、专利无效等采访问题,微软表示一律不做说明,也拒绝透露和其它内置输入法的关系。
谜团重重
专利是否有效?协议是否有后续版本规定?
针对微软“专利无效”声明,中易表示,郑码输入法是以“郑码”专利为核心进行了大量工程化、规范化的工作。
一位法律界人士表示,实际上,如果专利复审委员会裁定“郑码”专利无效,那意味着这场知识产权诉讼也将终止,所有的辩论争议将不复存在。因此,专利是否有效是本案迄今为止的一大谜团。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中易透露的微软在1月15日的庭审中提起“郑码”专利复议一事,微软一直未有证实或其他回应。
另一些重大谜团则是,微软到底有没有向中易支付使用郑码的合法费用? 10年前签署的协议是否规定了Windows95的后续版本也有权使用郑码输入法?
根据微软对本报发来的声明,其全部产品均获得了授权,而中易公司的说法是Windows95后的产品都没签约,没付费。因此,双方的焦点之一就在于当时的协议关于后续版本授权到底如何规定的。
但截至本报发稿时止,微软中易双方并未公布10年前签署的那份授权协议具体准则。业内人士表示,如果其中对Windows后续版本的授权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那么是否侵权的问题或许就不难判定。
在中易官方网站上,记者查询到一份微软在1995年9月20日发出的《Windows95中文版项目标准规范合作协议书》新闻稿,其稿件显示:“Windows95中文版将选择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委员会推荐的规范化中文汉字和规范化中文输入法”,但未提及何种字库及中文输入法。
而在中易对微软提起诉讼后,不少人士质疑:中易为何在10年之久才提起诉讼?中易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的说法是:“因为Windows 95的协议是微软拿来的英文协议,协议要求如有争议,按美国华盛顿法律和在华盛顿州解决。我们虽从很早就发现有问题,但我们没有能力去美国打官司。”
中国知识产权局中心副主任李顺德指出,只要证明中易和微软的合同是合法的,其权利就应得到保护,微软在其它版本的系统安装郑码,就应该得到中易的允许和支付相关费用。而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相关官员也发表了类似的评论。
1月21日,中易在官方网站发表声明说:中易对微软的诉讼要求仍很坚定。不过,据记者了解,中易诉微软案目前并未确定下次开庭时间。据相关法律界人士表示,过往的经验是最快可以两个月内有结果,但也有数年不见结果,甚至乎遥遥无期的例子。
电脑报观点:
第三方软件重视专利刻不容缓
微软是不是涉嫌侵权?目前很难得出清晰结论。但从微软提起专利无效申请的行为中,一名知识产权律师指出:因为微软没有取得完全授权,所以其至今没有公布授权文件,同时,微软冀希望于使中易公司的输入法专利无效减小甚至免除其侵权赔偿。
当然,从微软中易对协议细节的保密态度,也不排除微软已经付给了中易全部使用费用。真相如何,只能让未来的裁决结果去证明。
实际上,这起诉讼案更大的意义,在于对中国其它第三方软件的启示。随着中国互联网的发展,大型软件嵌入第三方程序或者软件的现象越来越多。比如各款网络游戏嵌入的字库,一些社区网站已向第三方软件开放其平台,火狐、傲游等浏览器中越来越多的第三方插件。
某种程度上,这些第三方软件弥补大型软件的不足,并客观上促进了大型软件的市场推广和用户认可度。但值得第三方软件注意的是,一些第三方软件缺乏专利保护意识,或者是协议授权细则不明,留下专利纠纷隐患。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中易诉微软案不过是大型软件和第三方软件专利纠纷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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